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 第六章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八十五条 专利权人自愿声明对其专利实行开放许可的,应当在公告授予专利权后提出。 第八十六条 专利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人不得对其实行开放许可: 第八十七条 通过开放许可达成专利实施许可的,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应当凭能够证明达成许可的书面文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十八条 专利权人不得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手段,作出开放许可声明或者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获得专利年费减免。 第八十九条 专利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所称未充分实施其专利,是指专利权人及其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的方式或者规模不能满足国内对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需求。 第九十条 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十一条 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使用费数额的,当事人应当提出裁决请求书,并附具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 第八十四条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