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