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实施细则由专利局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