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一条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局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