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