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