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201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企业发展战略明确,专业特色明显,市场定位清晰。
产权明晰,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并有效运转。
具有企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
近3年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2%以上,且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
建立了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员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过中介机构依法审计,且近3年没有因财务、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企业发展战略明确,专业特色明显,市场定位清晰。
产权明晰,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并有效运转。
具有企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
近3年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2%以上,且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
建立了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员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过中介机构依法审计,且近3年没有因财务、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