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2016年) (二十三)

(二十三) 打造北方生态屏障和山青水绿的宜居家园。生态环境也是民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努力使东北地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推进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等重点林区保护,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采伐。推进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重点草原保护,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推进三江平原、松辽平原等重点湿地保护,全面禁止湿地开垦,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退耕还湿。开展林区、草原、湿地、沙地等生态脆弱区生态移民试点。支持兴凯湖、呼伦湖等开展流域生态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加强野生东北虎等珍稀物种保护。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补偿机制。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强化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构建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产业发展。搞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辽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质。加快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加强渤海入海河流及排污口的环境治理。加强边境地区跨界水质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推动边境地区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