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可以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并申请设立新的企业,也可以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通过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的,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予以延续。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