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范围和比例、投资能力、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应当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规定,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