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十七条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换保险公司,也不得从其他保险公司恶意抢夺客户。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