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2003年) 第四部分 投资账户评估与投资单位定价 十三、 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2003年) 十三、 第四部分 投资账户评估与投资单位定价 十三、 保险公司应至少每周对投资账户中的资产价值评估一次。对投保人买入卖出投资单位的要求,保险公司应使用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单位价格,否则,需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