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2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自律规则,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实施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