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22年) 第一章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2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相关活动,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基金产品。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应当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落实资产安全性、运作稳健性、投资长期性、服务便利性等基本要求…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个人养老金基金行业平台(以下简称基金行业平台)是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信息服务平台。中国证监会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等机构建设并…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