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2025年) 第四条 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家数据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家网信部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规则、统一认证证书及标志。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