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2017年) 4. 多层次合作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对口合作产业联盟及产教联盟,引导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行业协会商会等对接合作,促进理念互融、信息互通、资源互享。支持东部地区通过联合组织招商、联建招商网站、委托招商等方式,协助东北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建立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专家智库间常态化交流机制,鼓励举办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论坛。支持建设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励和支持相关省市结合实际,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扶贫开发、劳务协作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交流。 四、 保障措施 (五)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2017年) (五) 4. 多层次合作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对口合作产业联盟及产教联盟,引导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行业协会商会等对接合作,促进理念互融、信息互通、资源互享。支持东部地区通过联合组织招商、联建招商网站、委托招商等方式,协助东北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建立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专家智库间常态化交流机制,鼓励举办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论坛。支持建设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励和支持相关省市结合实际,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扶贫开发、劳务协作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交流。 四、 保障措施 (五) 创造良好合作环境。东北三省四市要积极主动做好对口合作各项工作对接,对相关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要开辟绿色通道,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协调推进。相关省市要在用地、用能、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