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规定(1981年) 第二章 设置使用 第九条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暂行规定(198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设置使用 第九条 设置业余电台时必须由设台单位(包括中央、国务院的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省、市、自治区体委审核,然后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