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许可管理 第十四条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许可管理 第十四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该设备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进行技术检测。 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技术检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