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等技术手段,对世界遗产地资源保护、保护管理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应当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开展世界遗产地的动态监测工作。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