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由世界遗产地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世界遗产地及其缓冲区范围内的各项管理措施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