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章 申报 第十五条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申报 第十五条 涉及国家领土主权、民族、宗教、跨国合作等重大事项的项目,应当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