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202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调解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徇私舞弊,偏袒一方当事人;

压制、侮辱、打击当事人;

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其他影响调解公正或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