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202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申请不予受理:

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另一方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的;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的;

当事人已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的;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对该纠纷作出裁判的;

无法受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