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12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12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已经生效的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和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以及强制许可自动终止的,应当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