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条例(1991年) 第三章 专利代理人 第二十条 专利代理条例(1991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专利代理人 第二十条 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