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考人员应当报告考站负责人,由其决定责令违规违纪人员离开考场,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与其他考场应试人员或者考场外人员串通作弊;
以打架斗殴等方式严重扰乱考场秩序;
以威胁、侮辱、殴打等方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有其他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
应试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与其他考场应试人员或者考场外人员串通作弊;
以打架斗殴等方式严重扰乱考场秩序;
以威胁、侮辱、殴打等方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有其他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
应试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