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七节 阅卷 第三十一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七节 阅卷 第三十一条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统一阅卷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第七节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