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业救助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九章 专业救助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九章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四条 对在救助抢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和表彰。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逐级追究责任。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