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救助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专业救助船舶的任务是:

在救助局救助指挥值班室的统一调配和指挥下,担负在我国海上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航空器等遇险时的人命救助;

执行以人命救助为目的的海上消防;

执行以人命救助为直接目的的船舶和水上设施及其他财产的救助;

执行国家指定的特殊的政治、军事、救灾等抢险救助任务;

执行国家交办的其他抢险救助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