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打捞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各打捞局调度室接到上级指令或来自其他方面经证实的应急抢险救捞信息后,根据本局的调度指挥程序实施调度指挥。

打捞局调度室要将执行任务的情况及时向本局分管领导和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救捞总值班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