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业打捞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专业打捞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调度指挥程序 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救捞总值班室接到相关的应急抢险救捞信息后,对信息迅速做出专业判断,向值班局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根据值班局领导的指示向相关打捞局下达执行指令,… 第十二条 各打捞局调度室接到上级指令或来自其他方面经证实的应急抢险救捞信息后,根据本局的调度指挥程序实施调度指挥。 第十三条 各打捞局的船舶接到调度指令后,要立即备航,迅速出动。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本局调度室。 第十四条 各打捞局纳入救助联动机制的船舶,在执行应急抢险救捞任务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救助联动机制的规定。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