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 第五章 其他登记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 第一节 第五章 其他登记 第一节 更正登记 第七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第八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 第八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应当通知当事人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公告15个工作日后,依法予以更… 第五章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