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 第四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节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