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9.7.2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9.7.2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9.7.2 本规则第9.7.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决议事项,除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