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9.6.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9.6.1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9.6.1 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自本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 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和主动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第六节 目录 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