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9.5.3 本节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相应年度的终止上市情形,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三)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三)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9.5.3 本节第9.5.2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相应年度的终止上市情形,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三) 第1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第2个会计年度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三种情形之一;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