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五章 定期报告 5.3.7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5.3.7 第五章 定期报告 5.3.7 方案实施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通过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二) 派发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以每10股表述)、股本基数(按实施前实际股本计算)以及是否含税和扣税情况等; (三)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新增股份上市日; (四) 方案实施办法; (五) 股本变动结构表(按变动前总股本、本次派发股票股利数、本次转增股本数、变动后总股本、占总股本比例等项目列示); (六) 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需要调整的衍生品种行权(转股)价、行权(转股)比例、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情况等(如适用); (七) 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或者本年半年度每股收益; (八)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5.3.6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