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4.6.12
4.6.12 上市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出现重大变化或者调整的,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标记、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等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该等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等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该等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