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6.10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4.6.10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6.10 上市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一) 修改公司章程; (二) 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 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四) 聘请或者解聘监事; (五) 聘请或者解聘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公司章程应当规定,股东大会应当对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事项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第4.6.6条、第4.…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