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4.3.11
4.3.11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对第4.3.9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和第4.3.10条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上市公司其他事项。
公司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1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