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3.3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4.3.3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3.3 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 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期间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4.3.2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