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也未达成和解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按预计最高索赔金额计提赔偿基金,并将足额资金划入专项账户,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赔偿基金不足赔付,其将予以补足。 15.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15.1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也未达成和解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按预计最高索赔金额计提赔偿基金,并将足额资金划入专项账户,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赔偿基金不足赔付,其将予以补足。 15.1 本规则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 披露或者公告:指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在本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二)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本规则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 (三) 重大事项:指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四) 独立董事: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五)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 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七)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八)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指上市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九)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十)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指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 上述社会公众股东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第十五章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