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三章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与变动管理 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3.1.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3.1.1 第三章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与变动管理 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3.1.1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三)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四)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五)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达到10%以上; (六)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七) 最近3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八) 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一节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