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4.4.8 上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本所提交下列资料: (三)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三)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4.4.8 上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本所提交下列资料: (三)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