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者终止。确需变更或终止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