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四、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四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第四十条 四、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四十条 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或转增)事项。 第三十九条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