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六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第二节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第六十八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第二节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第六十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二节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