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发行程序与审核事项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发行程序与审核事项 第十八条 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应当与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上市的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