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收购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禁止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