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 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 第三十八条 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属于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其他情形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